服务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南京一直在行动。昨天,市发改委公布南京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13个收费项目(大项)。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要求,市发改委编制了《南京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0年4月30日)》。
《收费目录》共包含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船闸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供水服务收费、供气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等13个收费项目(大项),其中:涉企的收费项目11个,涉房的收费项目4个,涉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个。
市发改委要求,《收费目录》公布后,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同时,要加大收费政策公示力度,要在门户网站或者固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