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迈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三年行动中,重点工作做什么?昨天(6月18日)召开的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会上,下发了《贯彻落实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工作清单》,这是苏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3月,苏州以“争第一、创唯一”的历史担当,率先出台《苏州市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大力实施2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确保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全省提早了8年,比全国提早了13年。5月,苏州市政府与中国农科院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指标体系的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了3级指标体系,区分市、县(区)、镇(涉农街道)3个行政层次。其中,市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
指标体系可科学评价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其中80-90分(不含90分)为基本实现阶段。根据测算,苏州市2019年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可达到89.95分。49项指标中,2019年苏州市全面实现(100分)的指标有10项。目前低于60分的有12项。
苏州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和指标体系,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工作和重要指标进行了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共分解出103项任务,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接下来三年每年的工作目标,形成了目标任务工作清单。如在农业现代化方面,任务清单明确了“三高一美”建设工程、绿色农业发展工程等6项工程,设立了加快农田连片及闲置地整治、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等43项任务。各地各部门将围绕各项硬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切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据了解,苏州将加快打造一批现代化市级示范镇和县级示范镇,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引领带动苏州全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