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经初步核查核算,2012年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1年减少2%以上,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012年环境保护部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1276个项目基本建成投运,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
环境保护部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对有关省级政府领导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8个市(州)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天津、陕西、甘肃等省份通过督查预警等方式,加快落实重点项目和减排措施。
同时,建立和完善减排长效机制。起草了《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脱硝电价政策即将出台。拟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周生贤表示,要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此外,周生贤还表示,2013年将推动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15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20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同时,要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