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对文件出台作出规定,今后以市委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8页纸,每年不超过50个;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5页纸,每年不超过60个。而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市委、市政府包括两办则不予转发或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一般性工作会议讲话材料原则上也不印发。市政府办也公布了今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其中对规范性文件的项目、数量及出台时间和制定方式都作了指令性划分,以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红头文件”过滥,过度依赖以文件落实文件,有些文件甚至成为部门获取不合理利益的依据。这些现象饱受社会诟病。扬州此次对“红头文件”做加减法,将计划内文件分为8个制定项目和22个调研项目,除此之外,未列入计划的文件当年不予颁布。扬州市法制办有关人士透露,制定项目即为当年必须完成文件制定的项目,当年由市政府颁布出台;而调研项目的时间要求相对宽松,责任部门要反复调研、充分论证,条件成熟的可当年出台,未达到出台条件则列入下一年计划。规范性文件形成草案后,还将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经修改后最终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以提高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