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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涉企收费按“最低标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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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近日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最低标准”执收监管暂行办法》,对所有涉企收费实行“最低标准”制度,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苏州市这项新规要求,涉企收费标准凡是有上、下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收;没有具体执行标准的,执收主体依照最低原则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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