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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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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信部出台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工信部将推动“三型”小微企业发展,特别地,将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面向小微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等。
    一是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落实我部与科技部签订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协议,推动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科技部门对接,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助;以产业集群为载体,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带动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服务,提升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研究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运营商面向小微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发布与对接活动。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推动试点城市探索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途径与方式,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提升试点效果。
    二是支持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落实《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推动简化创立程序、减免相关费用、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加强信贷支持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巡讲等活动,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兴业能力;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三是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培育一批有特色产品、有较强市场生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在2013年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各地要依据我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
  请就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的具体工作安排填写《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于3月15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11
  传 真:010-68205319
  电子邮箱:zcgh@sme.gov.cn 

 

  附件:1.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部内分工安排
     3.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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